认证主体与流程要求认证机构需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双重认可,具备军工领域的审核资质和专业能力。
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
针对列入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》的产品和活动,企业需取得该许可证,才能开展相关科研生产。
产品类军标认证
针对具体军工产品的认证,依据对应的 ** 国家军用标准(GJB 开头的标准)** 开展,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军方的性能、可靠性、环境适应性等要求。
例如:元器件的 GJB 597A 认证、材料的 GJB 197A 认证等,这类认证是产品配套军方的直接依据。
现场审核
文件审核通过后,审核组到企业现场开展审核,重点核查:
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,是否与实际业务匹配;
生产现场的质量管控、技术状态管理是否到位;
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;
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。
审核后会出具审核报告,若存在不符合项,企业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提交验证材料。

